一,在中国古代,奴隶的生活和平民相比有何区别?平民可以拥有奴隶吗?
其实概括起来非常简单,奴隶是财产,而平民是人。奴隶是属于奴隶主的财产,和耕牛、房子、家具一样,可以买卖,没有自由,是一种工具,奴隶主打死奴隶甚至都不犯法。但是平民是自由人,即使是地主或者官员想要平民来自己这儿干活,也是雇佣关系,没有权力支配平民的生命。
畜奴行为贯穿中国古国时代到帝国时代数千年至共和国初期仍有遗存,这期间奴隶的生活状况是不同的,在殷商时代奴隶制是国家政治层面的制度,这时期奴隶是最悲惨的,不但是农牧业的主要劳力,而且是献祭不可缺的高级祭品,根本就不被看作是人,只要有经济条件所有人都可以畜奴,参与战争立功的自由民,也有机会获得赏赐的战俘为奴。周代奉行敬天保民的政策,奴隶制渐趋式微,到战国基本上废奴了,即便是仍保有奴隶制的秦国也允许奴隶通过参战立功而赎身。到汉代奴隶已转化为奴婢,在法律上有一定人身自由和生命保障,王莽时期还立法禁止买卖奴婢。南北朝时代奴隶制又重新出现,但这时的奴隶和清代的所谓奴才是一样的,依附于权贵豪强以换得保护和生存。到隋唐时代又恢复为奴婢,即有限出卖自由的仆人一类,多数情况是自卖,有期限,受法律保护不能杀害,一直延续至明清乃至共和国初期,这时期科举制度逐渐完善,没有功名的人不能使用奴仆,这也是有钱的地主和富商热衷捐功名的一个原因,一时之间满地员外郎。清朝畜奴又有回头,但规模不大只限于满人贵族。
平民是可以有自己的财产的,奴隶整个都是属于老板的。
富有的平民有奴隶很正常吧?
政治犯也能有奴隶哦。
朱棣夺取建文帝的皇位,废建文帝子朱文圭为建庶人,说建文帝的弟弟吴王朱允熥不能匡正、心怀怨怼,废为吴庶人,都囚禁在凤阳。
根据《万历野获编》记载:
天顺三年十月,淮扬巡抚都御史滕昭上言:“建庶、吴庶。俱安置凤阳,官军巡警击柝,声闻陵寝。或有不逞之徒,事出意外,卒难防范。乞将二庶送有军卫城池,或即移凤阳废中书省,严加防范”。上曰:“安置已定,不必动”。至成化三年九月,南司礼太监覃包等奏:“建庶、吴庶,自天顺初安置凤阳,其带帐幔靴,俱已敝尽。又人口一十八名,岁给布缣绵絮,今死亡者五人,因而减给。所买女奴六人,俱无衣布,宜为修补。”诏下工部勘给之。
第一代建庶人朱文圭虽然从两岁被囚禁到五十七岁才获释且很快就死了,但不代表他期间没玩过女人。且看他都死了很久了,世上还有“建庶人”存世,多半是他子孙。
第一代吴庶人朱允熥永乐年间已经死了,同理这时候的吴庶人多半是他的后人。
注意覃包所奏内容是:建、吴两家买的女奴没有做衣服的布料了。
这说明什么,这两家身份特殊的家庭已经买女奴了。
严格讲这两家从未被除宗籍,但仍然是庶人。看起来朝廷对他们很照顾,但还是比不得一般宗室。宗室有俸禄,庶人没有。明孝宗年间,有个叫缪恭的百姓提出给建庶人封王,奉朱标之后,被通政司请去喝茶了。明孝宗是出了名的厚道不计较,但是给建庶人封王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封王的
古代的跨度很大,就像古罗马的奴隶和南北战争时期的奴隶时间上差了几千年。中国古代也一样。
简单的分的话先秦时期的奴隶算一类,那时候的奴隶和平民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属于出身就注定再怎么折腾也就那样那种。基本就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和家里的碗筷衣服没啥区别。没事无聊杀几个玩一点问题都没有。
秦汉时期开始慢慢改变,比较有代表性的类似董仲舒陈群之类儒生的九品中正。简单来说除贵族外,人开始分化成士农工商而不是之前的士大夫平民奴隶。这时候的奴隶与其说是政治上的阶级,不如说是经济生活中的产物。比如活不下去的农户卖身为奴。所以奴隶在政治上来说还是一个人,随意的打杀已经不允许了。而且那些人是可以有私产的,大户人家从牙市买的丫鬟那是可以领自己的例份的。和平民相比较差距就小了很多,奴隶主要来源也就是破产平民。
之后是隋唐科举的发明慢慢导致门阀的瓦解。这时候的奴隶比上一时期日子又好过了很多。甚至不少人会积极主动的做强势者的门下走狗或家奴。虽然大的制度上改变不大但奴隶主由门阀变氏族后对奴隶的控制力确实小了很多。
至于平民拥有奴隶,哪个时代都是允许的。(个别时代会对特定群体做限制。比如有些抑商时期灭和谐佛时期等)
奴隶:源于战俘,无生活可言,天天面对永无天日的劳动日子,这个身份不能翻身,子孙后代也要背着这个屈辱的身份,他们没有名字,只能默默无闻的生存,奴隶主死后有许多奴隶家庭一起人殉而死,平民没有拥有奴隶的身份资格,一直到周朝的建立而废除奴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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