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诡异的怪谈吗?(有什么诡异的怪谈吗)

二毛 178

有什么诡异的怪谈吗?

一,有什么诡异的怪谈吗?

说个因 “不敢破解的悬案”而引发的真实无解怪谈,甚至还和某位大明星之死扯上了关系…

1976年10月5日清晨7点08分,香港九龙塘广播道39号楼伟锦大厦物业室就接到一通投诉电话:“我是八楼的住户黄韪灿,7楼D座有一对男女在吵架,还听到男的说‘我要宰了你’,是不是出了人命啊?赶紧上来看看吧?

物业管理员听闻连忙道歉并承诺马上就去调查,可挂下电话后他就忙着自己手头的工作去了,完全不搭理对方的投诉,因为这样的“报警”他们已经接到过好几次了,更因为他们压根就“管不了”…

原来1975年4月的一天早上,住在8楼的另一位住户也打电话称7楼D座的屋内传出激烈的争吵声,并且还听到女人呼救,怀疑是发生了可怕的凶杀案。于是物业急忙拨打报警电话并带着保安上楼查看情况,谁知敲门后女房主朱敏慧却对此事表现得格外“震惊”,坚称没有人呼救过甚至还责怪他们打扰了自己休息…不过为了谨慎起见,保安以及随后赶到的九龙塘警方还是选择了进屋搜查,在找了一圈后几人确实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更重要的是在主卧内他们看见一个自己「得罪不起」的大人物,此人是当时香港九龙区赫赫有名的大富商,但并非房主朱敏慧丈夫,因此也不敢继续搜查下去,最终以“呼救声是电视剧、录影带发出声音”为由草草“结案”…

而自那天开始,几乎每个月都有邻居投诉7楼D座传出男女打骂、呼救声,物业以及保安特别留意了一下发现每次都是一位自己无论如何都得罪不起的大人物“光顾”时这间屋子就会传出“怪声”,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一个“单身”美少妇、一个社会名流大人物、两人半夜发出奇怪声音…呃,他们只能当作是…

所以能够理解物业管理员的无奈了吧?既不敢得罪,又确实一年多来都相安无事,其他的老住户们也习以为常了,只不过这位上个月才刚搬进来的新住户还不了解情况罢了,可没曾想一个小时不到,黄韪灿又紧张兮兮地打了一通电话过来!

喂,我是黄韪灿,你们去敲门了没有?不得了,我刚才放心不下就下楼看了一眼,发现那间单元房间内流出了很多水,连走廊上都弄湿了,你们快点去看看吧!

还有这事?这种情况倒是之前从未发生过,放下电话,管理员终于好奇地来到7楼D座,果然发现门缝中不断向走廊溢出自来水,于是他按响了朱敏慧家的门铃,可是足足等待了5分钟也一直都没有人来开门,不得已只能返回物业室拨打朱敏慧家的电话,然而4、5通电话拨出后同样没有人接听,该不会是真的出了什么意外吧?就在此时,换班的物业管理员带着自己当巡警的好朋友陈某走了进来,得知情况后,陈警员决定一起上楼看看情况,当然,他也知道这间屋子女房主身边的人惹不起。

上午8点20分,一行四人来到了7楼D座门口,屋内依旧不停地向外淌着水,几人碍于屋内“客人”的原因,还是只能先按门铃并扯开嗓门呼叫着房主朱敏慧的名字,不过这些都是徒劳,又“磨蹭”了5分钟后眼看实在没人应答,陈警员便掏出一张银行卡试图“划开”外面的那道防盗铁门,幸运的是这扇门并未反锁,他很快就打了开来,更幸运的是里面的那扇木门也没有反锁,甚至只是虚掩着,轻轻一推便开,而此时的屋内已经成了一片“汪洋大海”!

由于屋主并不在场,陈警员也没有进屋调查的权利,他们只能拨打九龙塘警署的报警电话请求支援,很快,一名岑姓高级警官便带着数人赶到了现场,经过一番观察,岑警官果断下令进屋查看。

顺着滴滴答答的流水声,警员们很快就发现这水都是从右侧浴室内流出来的,并且里面的一盏电灯也还亮着。岑警官带着几人趟过已经淹到脚脖子眼的积水带头走了过去,可推开半掩着的浴室门,众人立即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只见盛满水的浴缸中“漂浮”着一具身穿浅红色浴袍的女尸,由于浸泡时间过长,尸体已经发白,大厦管理员立即认出她就是屋主朱敏慧

半个小时后,重案组警员以及法医也陆续赶到了事发单元,经过勘查、鉴定后得出以下几点线索:

  • 朱敏慧脸部、胸部以及腹部有多处刀伤,致命伤为颈部那刀,直接割断了颈动脉;
  • 死者前额额骨破裂,颅顶处部分头发脱落,法医认为凶手先抓着她的头发猛烈撞击墙壁致其昏迷后再杀害;
  • 具体死亡时间为10月5日凌晨3点
  • 现场未发现任何指纹,同时浴缸底部、浴室以及厨房下水道口等处都被人用口香糖封死,相信目的是想让自来水溢出地面以便冲刷某些证据;
  • 案发房间财物并未丢失,也没有外人强行闯入的迹象(巡警陈某开门时并未破坏门锁)。

这就让警方感到非常震惊甚至“诡异”了,因为:

首先,警方清点过后发现用来封堵各个下水道、浴缸出口的口香糖总共有近40片,一包口香糖是10片装,换句话说封住这些出口用了近4包口香糖,究竟是谁会随身携带4包口香糖呢?

第二,凶手让自来水溢出地面究竟是想要清除什么证据?假如是鞋印的话老实说那个年代的侦查技术并不是那么科学、先进,不像我们现在各省公安厅还有专门的足迹专家,在此之前警方从未在没有锁定嫌疑人的情况下根据鞋印破案的经验,凶手完全没有必要如此刻意去消除一个那个年代对于破案来说突破口并不是那么大的证据,何况Ta既然已经意识到鞋印的问题直接把鞋丢了不就好?那些通过鞋印「协助指证」的凶手完全是因为意识不到这个问题…退一万步讲,用拖把拖一下地板或者到厨房找个塑料袋套一下鞋子不就结了?干嘛要花那么多时间、精力去“灌”水?这反倒是加快了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好吗?毕竟如果不是溢水严重谁会去注意朱敏慧家出了什么事?

而如果不是为了消除鞋印的话就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了,因为凶手在杀害朱敏慧后已经在浴缸中清洗过尸体以及屋内的各种家具、用品了,这也是导致警方没能提取到任何指纹的原因。所以凶手如此大费周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Ta到底想要掩盖什么罪证?为什么让人感觉是希望尽快被发现尸体呢?

第三,也是最“诡异”的一点,想必很多人都已经发现一个明显的矛盾了,即本文开头第一段便交代了8楼住户黄韪灿打电话给物业的具体时间为【1976年10月5日早上7点08分】,他是听到楼下的动静被吵醒后才投诉的,也就是说争吵时间应该在凌晨6点30~7点08分之间,但法医尸检后给出的具体死亡时间却是在凌晨3点,并且刚开始重案组还觉得是判断有误,因此又指派了另一名法医进行重新勘验,可两人给出的死亡时间都是凌晨3点,同时,这还是考虑到尸体浸泡在水中温度降低会影响死亡时间推断等客观原因后得出的!所以怎么会有近4个小时的“误差”呢?该不会是出了啥“灵异事件”吧?

为此重案组探员立即找到了报案人黄韪灿,然而他却非常肯定就是自己就是在6点50分左右被吵醒后才打的电话,还特意打开窗户听了十分钟“吵架内容”,非常清楚地听到一个女子在用粤语说“我唔锡你,你就要杀我(我不疼你,你就要杀我)”,之后才听见一位中年男人说“我要宰了你”…

那会不会是这个黄韪灿撒谎了呢?甚至有没有可能他就是凶手?否则为什么那么积极还特意下楼去“打探”情况呢?然而经过一番调查后探员发现其实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听到争吵声,至少有4户邻居也听到了,并且都非常肯定就是在6点30分以后,之所以大家都没在意的原因前面已经说了,他们都习以为常了,也知道朱敏慧与【众多】社会名流关系非比寻常不敢得罪,因此默默忍受了一年多,黄韪灿是新来的住户当然不知道其中“规矩”啊?

没错,这个惨死在自己家中的女死者朱敏慧其实身边的男人可不仅仅是当初警方和保安看到的那位大富豪,可以不夸张的说能够出入其闺房之人绝对是普通人得罪不起的“大人物”!

时年37岁的朱敏慧早年在香港最大的东方舞厅做舞女,艺名“嘉玲”,尽管是个“风尘女”,但她生得端庄、大方,看不出半点脂粉味,在许多人眼里还是个散发着大家闺秀气质的文静女孩,特别像后来风靡亚洲的歌后邓丽君,因此在朋友的介绍下她与一位在菲律宾经商的香港籍男子许海清发展成了恋人并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当然,朱敏慧也算是个诚实的人,由于不想欺骗男友便在婚前将自己在舞厅做舞女的事情说了出来,不曾想她的主动“坦白”非但没令许海清反感,甚至越发觉得这个女人靠谱,于是在交往都不到6个月时间两人便“闪电结婚”,而婚后她也立即辞去了舞厅的工作准备在家做个全职太太。

1964年初,夫妻二人的长女蓉蓉出生,但由于长期两地分居,原本爱得火热的小两口之间渐渐产生了嫌隙。1966年,小儿子康康诞生后两人更是变得越来越陌生,丈夫许海清甚至长期不回香港、不给生活费,一气之下朱敏慧向他提出了离婚,并且或许是已经看透了世间的爱情也为了生活吧?她决心重回东方舞厅自己赚钱养活自己,而两人的孩子则交给了许海清的母亲抚养。

1967年,28岁的朱敏慧回到了东方舞厅,虽然这个时候她已经没有当年的清纯,但越来越有女人味,越来越像个名门闺秀,许多男人见到这么一位美人胚子便打起了歪主意,当然,已经“看破红尘”的朱敏慧一边招呼着这些男人还一边着手培养一个“接班人”,因为她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容颜老去被人像丢垃圾一般丢掉,而这个时候18岁的少女徐茵茵(艺名)便成了她的最理想目标。

由于朱敏慧在舞厅“德高望重”,少不更事的徐茵茵很快就成了她的“跟班”,两人同吃同住情同姐妹,朱敏慧还教她如何应付男人、如何对待感情,俨然成了一位亦师亦友的“人生好导师”。而凭借着她的成熟女人味以及徐茵茵的少女青春气息,这对“姐妹档”迅速把当时香港地区的大批达官显贵“收入囊中”,甚至两人还分别在伟锦圆购买了一套房子“赚外快”,就这么“工作”了几年后(1973年)她便开始洗手不干了,把徐茵茵当成“摇钱树”让这个“好妹妹”替自己赚钱…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刚“享清福”没几年,自己一手调教出来的“好徒弟”就不听她这个“师傅”的“教诲”了,不仅深陷感情漩涡,甚至还在失恋后自暴自弃不愿意工作了…

这也就算了,要命的是1975年3月,徐茵茵突然神秘暴毙在自己的闺房里,而当初两人买房实际上都是朱敏慧出面去借的钱,这下人一死两套房子的债务就变成全要她一个人来还了,不得已,34岁的朱敏慧只能再度“出山”。

然而尽管朱敏慧一直保养得还算不错但毕竟已经36岁了啊?如何再去吸引“客人”呢?思来想去后她决定“不走寻常路”,玩别人没玩过的!原来通过几年观察,她发现那些有钱人不单喜欢“找乐子”,还特别喜欢“日式乐子”,越不正常越好,而当年香港人毕竟受儒家文化影响思想还算比较保守,老板们不敢讲出自己的“特殊癖好”,舞女们更是不愿接这档子“玩命活”,所以她便在自己的闺房里“开设”了一间“日式招待所”,专门替那些有“特殊癖好”的达官显贵们“服务”…

没曾想这门“生意”还真特别好,探员调查她在一家银行开设的保险柜后发现一本笔记本,里面记录了港英日台近百位名流的联系方式,并且备注了这些“客户”第一次服务时间、生日、服务次数…而警方看完名单后也是吓了一跳,全程张大了嘴不敢相信那些衣冠楚楚的绅士名流们竟然喜欢这个?究竟名单里面都有谁没人知道,反正据说足以惊掉时任港督的下巴…

所以你能明白为什么当初物业、保安、邻居甚至警方不敢管了吧?随便一个“客人”都能将他们“合理”地安排进青山(小榄)精神病医院啊…

所以你也能明白为什么她的屋内会时不时传出“奇怪的声音”了吧?只不过每“服务”一次朱敏慧就遍体鳞伤要休息个两三天…

这确实令重案组探员们很是苦恼,名单上的人全部调查是不可能的,问完话自己估计也离下岗不远了,于是筛选了12名“服务”次数最多的大人物尝试着问些问题,谁知这12位在香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果然全都拒绝接受问话!

这下探员们是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所以就想着要不要换个思路?看看有没有什么普通仇人?可查来查去发现朱敏慧为人友善,舞厅老板也非常尊重她,根本就排查不出一个有矛盾的人来,最后只能把目光瞄准了朱敏慧丈夫许海清。因为两人虽然闹离婚近十年,但考虑到孩子的感受以及其他种种原因,实际上他们一直都未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因此有没有可能是知道朱敏慧的丑事后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便怒杀妻子泄愤呢?

谁知就在此时许海清竟主动找上了警方,他告诉警方称自己是在接到朋友通知后于7号匆匆返港处理后事,而案发前几天他恰巧也因为有事回了趟香港,甚至还在10月4号即案发前一天与朱敏慧在一间咖啡厅聊了会,但除了聊孩子以外并没有听她说任何其他事情,之后又在5号早上返回菲律宾。探员们当然不相信他的话,但经过调查后发现所言句句属实…

“有嫌疑”的人群没法查,其他人又没有任何嫌疑,就这样案子离奇地被尘封了起来,10月11日,朱敏慧下葬,离谱的是居然有几十人抢着想要替她承担丧葬费用,包括那12名大人物…

事情一直来到1985年5月14日,著名女星“俏黄蓉”翁美玲在伟锦圆大厦1座1B室的屋内开煤气自杀身亡,消息立即引发了整个香港香港社会的轰动,各路媒体纷纷报道她的死讯,甚至还开挖她居住的这栋伟锦圆大厦“风水八卦”故事,挖来挖去某家著名娱乐杂志社总编辑发现这个小区10年来已经有3名年轻女子非正常死亡了,觉得这是大“卖点”,于是准备写一个专栏介绍徐茵茵、朱敏慧死亡事件,谁知第一期文章发出并预告第二期会写朱敏慧事件后当天他便收到一位“上流社会朋友”的提醒电话:“朱敏慧的案子你别写,如果你还想活命的话!

听到这个忠告,该总编辑果断弃文,因为他说这位“好心朋友”已经是自己万万不能得罪的大人物了,而此人也只不过是替人传话、给人办事,所以后面的势力、牵扯的利益究竟得多大?保命要紧啊…

老实说我对这个背后牵涉的利益问题不感兴趣,无外乎就是港英时期那些社会名流们见不得人的事呗?可能也真不一定是他们所为,只不过是查下去的话自己那些“特殊癖好”就一定会曝光,这关乎名声、面子、仕途甚至家族的问题,因为你想想看,如果真的是这些人所为,他还会让你发现?毕竟都号称“能惊掉时任港督下巴”的人物了,哪怕不小心被你发现会压不住消息让你登报?

所以我觉得这只能是普通人精心策划好的谋杀,包括用嚼过的口香糖去堵下水道口都是最理想的选择,何况凶手还清理了尸体、其他家具、物品指纹甚至毁灭了某个重要证据?一个激情杀人者在这种情况下是脑袋一片空白的,这些细节不可能考虑地那么完善、细致,哪怕你说口香糖是朱敏慧家里放着的!至于为什么要放水、放水究竟是为了消除什么罪证我就不太好推测了,毕竟线索太少…

另外我最好奇的就是邻居们6点30~7点听到的究竟是什么声音

其实死亡时间肯定在凌晨三点,因为探员们根据浴缸喷头的水流情况计算过,达到他们进屋时看到的水量大概就是要放3个多小时,假如6点30听到声音时人还活着、凶手还在屋内,之后要完成杀人、清理指纹、嚼40片口香糖放水、还要逃跑,时间上不可能来得及!如果只是1个人听到争吵声也就算了,那么多人听到(算上投诉的黄韪灿至少是5人),甚至几个老住户还表示【的的确确】为朱敏慧声音无疑,这究竟要怎么解释?那个年代的科技质量不够好,录音的话邻居们一听就听出来了,而已经快7点了,要说“闹鬼”气氛都不够融洽啊?

我真的没法解释,但我又是个“无神论者”,因此非要“解释”的话就是两拨人(警方、法医&邻居)中有一拨在“集体撒谎”!

但这就真的可以“解释”清楚问题了吗?其实在案发后近20年时间几乎每个月都有住户声称自己清清楚楚地听到一名中年女子凄厉的“呼救声”,也正是因为这个诡异现象,当年那位总编辑将翁美玲的死归咎于她住了“凶宅”…当然,我觉得这可能有点牵强附会了,不过案发当天6点半后这么多人听到的那个声音实在无解,毕竟人家是先听到声音才投诉的而不是知道出人命后才借机炒作编出来的。

二,有什么诡异的怪谈吗知乎

1)江西有位大妈长年不睡觉,同别人打麻将换了两波人还熬不过她,迷信说她是什么托生,专家听说不睡觉后也很诧异,正常人三天不睡觉是会没命的。

专家来到村里二十四小时跟踪观察,发现她的确能整天整夜不睡觉,后来给她带上脑电波,这才解开这个谜,原来她的脑波经常出现几分钟或十几分钟的微弱,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断片”,通过零星而短暂的打盹代替睡觉来休息的。

2)东北有位大爷,常年不吃米饭,每年秋季就浑身无力瘫在床上,秋天一过就又恢复过来,到医院检查各项体征完好,大家都猜测他中了什么魔了,请了不知多少大仙也没用。大爷为每到农忙都偷懒非常内疚,此生唯一的愿望就是想搞清自己到底怎么了?

还是女儿圆了他的梦,女儿考上北京一所大学,有次和导师的交谈中把父亲的病向导师说了,导师建议他来最新建立的过敏源检测中心检测一下,大爷来一检查,原来他得了罕见的大米过敏症,很多人对春秋的花粉什么的过敏,而大爷的对大米过敏全球也没几个人。

三,诡异的怪事

大约是二十年前吧,那时我刚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不久。

有一个周未的下午,我在地方上认识的一个朋友,说是要去外地接一个土石方工程,让我陪他跑一趟。

到那天下午下班时,他开车来单位门口接上我后,我们就往目的地走。车上高速公路后不久,天就黑了下来。那个年代高速公路的标识标牌还不象现在这样完善,而且导航系统也还没有流行。好在这个朋友去过很多次目的地,应该说是轻车熟路了。

可就在走了大约三分之二路程的时候,到了一个该分路的地方,朋友直接就开车下了道。可是走了一段路,朋友发现方向不对,于是马上调头回到分路的地方,又向新方向走,可再次发现走错了方向。等第二次调头,再走一次,仍然发现走错了路。到第三次调头后,又走到分路的地方,走了很长一段路后,居然发现我们是在往回走的路上。

原以为朋友会再次调头,谁知道朋友却说了句:算了,不去了!这是遇到“鬼盗路”了,不吉利!看来这个工程做不得。

所谓“鬼盗路”在我们这里还有一个称呼叫做“鬼打墙”。

此后过了一段时间,我这个朋友告诉我说,当初幸好没有去接这个工程。听说这个工地刚开工的第三天就发生了塌方,埋了四个工人,三人遇难,一人重伤。施工方不但没赚到钱,反而亏了几百万。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诡异事件?

四,有什么好诡异的

分享一个真实的经历吧……

我上初一那会,在姥姥家住着,从姥姥家到学校有四里地的路程。出了村庄,上一个崖头,会经过一个南北走向的土公路,大家都叫它“大路”(这是我们这的土话,应该是横大路)。听老人们说,晚上路过这条路,经常会招“挡”,不知不觉会把人带到沟里。再往前走,是一个下坡,北面是庄稼地,南面是沟,全是槐树等杂树林。沟的最深处,叫“皮狐子沟”,听老人们说,以前是片乱坟岗。里面是个湾,密麻麻的芦苇荡。出了沟再往前走不到一里地,就是镇子上的学校。现在想想这条路都有点糁的慌。


那时初中是上早、晚自习课的。早上6点到校,晚上9点放学。我和姥姥村里的几个小伙伴结伴上下学。

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秋天,早晨起的有点早,四点多钟,和我一块的小伙伴前一天告诉我请假不去,我自己走吧有点害怕,等别人吧还有点早。最后壮了壮胆,出了家门。秋天的早晨,凉飕飕的,庄稼地里风吹过沙沙的声音格外阴森。我走到了“魂大路”,突然感觉头皮发麻,浑身鸡皮疙瘩,汗毛都竖起来了!一股莫名的恐惧突然来袭,一瞬间大脑都懵了!是继续往前走呢,还是退回家,我瞬间的犹豫了一下,因为得赶路上课,只能往前走。但再往前走,就是“皮狐子沟”,更加的恐惧。那真是体会到什么叫“硬着头皮往前走。”走了大半里地,内心的恐惧感已经快让我崩溃,突然我不受控制的大喊了一声!然而,就是喊出这一声的同时,有一个半人高的“东西”从我身边哒哒的跑过……

后来也不记得是跑,还是滚,或者爬,反正怎么到的学校已经记不清了,脑海中全是那个从身边跑过去的东西……

回家我跟姥姥说起早晨的经历,姥姥说,那是“犸狐”,也就是狼,就住在“皮狐子沟”……


从那以后,没敢再一个人走过,初二就住校了。这也是我童年的阴影,至今心存恐惧😱

五,有什么诡异的故事

一打开门双方都呆了:只见屋子正中架着口大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锅里的肉散发着一股子无法抗拒的香味,以前从来没有闻过的香味,简直香得恨不能跳进锅里去。李廓面色惨白瞄了一眼师爷,他点点头:是人,没错,的确是人煮熟之后的味儿。

此事发生在唐朝末年,史书有确切记载。

故事的大背景是晚唐时期,当时整个社会局势十分动荡,在黄巢之乱开始以前,各地都出现了大面积饥荒,民不聊生哀鸿遍野,当时,已经开始出现以人为食的现象。





中国历代都有农民起义,但论混乱和残酷,当属唐朝末年的黄巢之乱。这个黄巢,属于那种功利心特别重的人,如果出生在现代,十有八九属于打鸡血喝鸡汤的励志“高人”。他读书之后,多次前往长安和洛阳赶考,可惜时运不济,次次落榜。



列为看官,自隋唐科考制度确立以来,落榜之人多了去了。像柳永流连烟花之地,做了才子,蒲松龄写小说去了,剩下的都去当了教书先生,好歹混口饭吃。黄巢是什么人?私盐贩子,这在当时要是抓住了,可要问斩的。其危险程度,就跟现代贩毒卖军·火差不多。



多次落榜之后,黄巢写了一首杀气腾腾的诗《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唐僖宗乾符二年,瘟疫在全国蔓延,中原一带爆发了大规模食人现象。这一年,黄巢终于拉起了自己的队伍,一路摧枯拉朽,进了长安城。没多久,黄巢受到其他起义队伍的夹攻,不得已退出长安。然则,黄巢这个人心性冷酷,出城之前,对长安进行了一次大扫荡,平民死伤了一大半。

到了这个时候,整个社会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各路豪强相互打斗征战,老百姓朝不保夕,人命毫无保障。此时,黄巢因为退出了长安,没有粮食供给,就开始了对普通人的劫掠,所过之处,如同蝗虫过境一般,扫个干净。眼看军粮跟不上了,黄巢下令,用死去之人充当食物。

士兵们把战俘和百姓杀了,再用巨大的石碾子碾成碎肉,跟粮食拌在一起后再煮熟吃。黄巢手下有名大将,十分骁勇善战,他叫秦宗权,他的队伍更加凶猛,直接把其他部位炖煮之后吃了,独独留下大腿,用盐巴腌好,仍在随行的车上。路过时,周围的人闻到腌肉的气味,无不掩面疾走,有些受不住还当场吐了。





那时,交通不发达,信息也相对闭塞,因此距离长安和洛阳比较远的颍州,虽然穷困,但还没有听说煮食同类的惨剧。

李廓那时是颍州的刺史,辖内出现了一系列怪事:有一伙盗贼行窃,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奇怪的法子,进门之后,屋子里的人全都昏沉无力,跟中了魔似的,口不能开,身子不能动,眼睁睁看着盗贼将屋子里的东西洗劫一空。等盗贼走了半天之后,方才恢复如初,赶紧去官府报案,却找不到一丁点儿蛛丝马迹。

若是发生一次也就罢了,但频频发生就是大事儿。李廓自己出马,调集人手,费尽力气,终于捉到了这伙人。但是,看他们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强盗:个个唇红齿白,看起来非常年轻的样子。

重刑之下,终于撬开了这伙人的嘴,他们说了一个让人目瞪口呆的故事。





某甲家境贫寒,又不喜欢老老实实做事,成天梦想高屋大车,妻贤妾美,就入行做了梁上君子。不久,被人逮住,一顿好打,三个月未曾下床。伤好之后,某甲便四处打听,行内有没有什么高手。听人说,这一行的老大,从未失手,而且容颜不老。

某甲大喜过望,便去拜师,然则对方却不肯收徒。某甲在门前跪了三日三夜后,此人走出来告诉他一个秘诀,某甲一听欢喜万分,叩拜之后就走了。



原来,老大告诉某甲说,下回再去偷盗,可把同类的大腿拿来煮食后,人就特别有胆气,而且,其他人闻到这股气味,就像寻常兽类闻到老虎狮子的气味一般,浑身僵硬不能动了,更不敢跑。






某甲头一回吃,吐得死去活来,觉得自己大概不是这块材料。谁知道过了几天后,却很馋,于是,把剩下的大腿又煮来吃,这一回,入口奇香,好吃得不得了。此后,某甲凭着这个秘密再也没有失手过,而且,胆子越来越大。

再后来,某甲的名气大了,有人投靠他,于是,某甲就拉起了自己的“队伍”。现在,他们一共七个人,每次“开工” 之前,都会炖一条大腿来吃。如此,已经多年了。



这个故事出自《酉阳杂俎》,说的是真事儿。

古今中外,无论哪个民族,哪种文化,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不可食用同类,否则会有非常严重的后果。





相传,常吃同类之肉能够青春不老,但慢慢就会得一种怪病,类似现在的疯牛病,死亡过程很慢也非常痛苦。也就是说,非要受尽折磨之后,才能咽气。想必,这也是大自然的法则吧?

后人总结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看来真是有道理啊。

关注@王小喵读书,你的支持很重要。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赳赳手游提供的有什么诡异的怪谈吗?(有什么诡异的怪谈吗)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折扣手游手游

折扣手游手游

最低折扣游戏盒子

下载游戏折扣

扫描二维码下载